

豢养的烈性烈性犬自己蹿出狗笼,扑咬路人致死 ,犬咬犬主应承担哪些责任?犬主辩称“人是人致任bg真人旗舰游戏厅被狗咬死的 ,纯属意外”,死犬什责这有无道理 ?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 。承担
高某在村头附近的烈性羊场内饲养了3只大型烈性犬 ,虽然饲养期间多次扑倒 、犬咬咬伤他人,人致任但高某并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死犬什责马某从高某羊场门口路过时 ,承担高某饲养的烈性一只狼狗突然从狗笼底部蹿出,撕咬马某颈部及面部致马某当场死亡。犬咬经现场勘查,人致任bg真人旗舰游戏厅该狗笼放置于土质地面上 ,死犬什责底部无铁网阻断,承担笼底与地面衔接处空隙较大 ,犬只可轻松从中逃脱,笼子顶部也无铁丝网,仅用建材板简易搭盖 。
被告人高某认为,虽然被害人是被他的狗咬死的 ,但是他当时并不在现场 ,属于意外事件。况且已经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适当的经济赔偿,不能构成犯罪。
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,被告人高某豢养的3只大型烈性犬具有很强的攻击性 ,案涉犬只虽然关于笼中 ,但案发前已经多次发生扑倒、咬伤路人事件 。高某应当预见大型烈性犬疏于监管,会发生咬死他人这一现实危险,因疏忽大意造成了马某死亡 ,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失。高某的过失行为与马某的死亡结果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。
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,过失致人死亡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